【空置房物业费70%的依据是什么】在物业管理中,空置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,以及缴纳多少比例,一直是业主关注的焦点。尤其是“空置房物业费按70%收取”的说法,很多人对此存在疑问:这个比例的依据到底是什么?本文将从政策规定、行业惯例和实际操作等方面进行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相关信息。
一、政策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,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约定提供了服务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这意味着,即便房屋处于空置状态,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公共区域的管理与维护服务,业主仍需承担相应的费用。
此外,部分地方性法规也对空置房物业费进行了明确。例如:
- 北京市:对于空置房,可申请减免50%至70%的物业费,但需提供相关证明。
- 上海市:允许业主申请部分减免,具体比例由小区业委会或物业协商决定。
- 广东省:部分地区允许减免30%-60%,但不包括公共能耗费用。
二、行业惯例
在实际操作中,多数物业公司在处理空置房时,通常会采取以下做法:
| 情况 | 物业费收取方式 |
| 空置房未办理报停手续 | 按全额收取 |
| 办理了报停手续 | 一般按70%收取(部分城市可申请更低) |
| 公共能耗费用 | 仍需全额支付(如电梯电费、绿化养护等) |
需要注意的是,物业费中的公共能耗部分(如楼道照明、电梯运行等)是所有住户共同承担的,因此即使房屋空置,这部分费用仍需分摊。
三、法律与实际执行差异
尽管有政策支持,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,各地执行标准并不统一。一些物业公司在没有明确政策的情况下,可能自行设定“70%”的比例作为默认值。这使得很多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部分费用。
建议业主在入住前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,明确空置房的费用计算方式,避免后期纠纷。
四、总结
| 项目 | 内容 |
| 法律依据 | 《民法典》规定,空置房仍需缴纳物业费 |
| 地方政策 | 北京、上海等地允许70%左右的减免 |
| 行业惯例 | 通常按70%收取,但需办理报停手续 |
| 公共能耗 | 不可减免,仍需全额支付 |
| 建议 | 与物业签订合同,明确费用计算方式 |
综上所述,“空置房物业费70%”的说法并非全国统一标准,而是基于地方政策和行业惯例的结合。业主应根据当地规定和合同内容,合理判断自己应承担的费用。


